19日凌晨3時左右,滬昆高速邵懷段1309KM處由東往西方向,一輛裝載疑似可燃液體的小貨車與一輛福建開往貴州的大客車發生追尾後爆炸燃燒。經初步勘查,事故共造成5臺車輛燒毀,已確認38人死亡,5名傷者已送往當地醫院救治。
  只要存在出錯的可能,存在疏漏,事故就一定會發生,可怕的“墨菲定律”又一次應驗。近年來,發生於高速公路、造成重大傷亡的大客車交通事故時有發生。比如,2011年造成41死的“7·22”京珠高速客車燃燒事故,2012年造成36死的包茂高速延安段大客車交通事故,今年3月造成15死的包茂高速重慶黔江段大客車側翻事故。不難發現,這幾起交通事故都發生在夜裡1點至早上4點之間,與此次事故的時間點驚人相似。
  “7·19”事故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但凌晨3點左右仍然在高速路上,事故大客車很明顯是典型的“紅眼客車”。對這種隱患重重、危險性極大的“紅眼客車”,交通管理部門早已出台相關法規。比如,卧鋪客車必須強制安裝車載視頻裝置,由客運企業隨時監控車廂內情況;同時針對凌晨事故高發的規律性特征,對超長途連續運行的卧鋪客車,推行凌晨2時至5時臨時停車休息的措施。從2013年1月20日起,交通部還在福建等13個省份開展長途客車接駁運輸試點工作。
  令人遺憾的是,這一切都未能阻止一起起發生於大客車上的特大交通事故。每次大客車交通事故發生後,有關部門都三令五申要求客運企業嚴格執行“夜休令”。然而,由於時間、成本、利益等等方面的原因,各地客運企業落實“夜休令”並不積極。另外,相關部門對“夜休令”的實施也缺少有效的督促和監管。
  每一條逝去的生命都可能伴隨著數個家庭的悲劇。面對“墨菲定律”的懲罰,我們應該時刻保持警鐘長鳴,盡一切努力堵住疏漏,避免悲劇再次發生。下一步尤其應該在認真調查事故原因、嚴肅追究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嚴格落實已有的長途客車監管措施,嚴禁隱患重重的“紅眼客車”違規上路。此外,還應當針對長途客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的運營特征出台更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嚴厲監管措施。
  新華社記者劉良恆  (原標題:我們為什麼又輸給了“墨菲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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